外观
重要文件
约 14755 字大约 49 分钟
2026-01-22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
(一)2025 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2025 年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 5%左右;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 1200 万人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2%左右;
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 1.4 万亿斤左右;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3%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总体要求
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口诀:统统立正稳进)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注重目标引领,把握政策取向,讲求时机力度,强化系统思维,提升宏观政策实施效能。
(二)2025 年政府工作任务
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 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加快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发展。
- 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健全县域商业体系。
- 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强化超长期贷款等配套融资,加强自上而下组织协调,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
- 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让民间资本有更大发展空间。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 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 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 等未来产业。
- 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
- 进一步扩范围、降门槛,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
-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
- 深入推进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打造名品精品、经典产业。
-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制定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 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资源统筹调配机制。
-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提升县域高中质量,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 分类推进高校改革,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加快"双一流"建设,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
- 紧紧围绕国家需求和群众关切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 推动科技支出向基础研究倾斜,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
- 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 深化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推动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
- 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力量实现)
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
- 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
- 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 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
- 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
- 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支出标准、绩效评价等关键制度上积极创新。
- 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 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
- 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
- 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传统优势服务竞争力,鼓励服务出口,扩大优质服务进口。
-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推动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
- 推动自贸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
- 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合作成果。
- 持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 3.0 版升级协定,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
- 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促进共同发展。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 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
-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
- 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置换的原则,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
- 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
-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格局。
- 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强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
- 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畅通参加社会保险渠道。
- 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
- 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优化空间格局,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战略。
- 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 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在要素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
-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
- 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
-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重点用能用水单位节能节水管理,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项目。
- 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 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
- 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
- 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
- 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实施好个人养老金制度。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5 年 2 月 2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 13 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 21 世纪以来第 22 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指导思想
- 一个目标: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 一个经验: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 两个动力: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
- 两个确保: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 三个提升: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
- 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六项主要内容
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
- 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
- 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 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
- 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
- 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 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口诀:公鸡整活)
- 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
-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
- 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 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 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口诀:特品龟)
-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
- 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
- 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
- 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
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 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 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 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
- 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
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 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 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
- 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
- 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
- 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 探索
- 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 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快建设具有强大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
全面构建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创新牵引的科技支撑体系、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体系、开放互鉴的国际合作体系。
主要目标:
- 到 2027 年,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各级教育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提升,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 到 2035 年,建成教育强国。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完备,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建成,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稳居世界前列,学习型社会全面形成,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跃升,教育现代化总体实现。
加快构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教材体系。
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 2 小时。
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支持人口 20 万以上县(市、区、旗)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探索设立一批以科学教育为特色的普通高中,办好综合高中。
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支持理工农医、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等高校差异化发展。
加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型。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占比,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 年)》
总体要求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 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以确保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 主要目标是:到 2027 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 2035 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具体举措
-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科学编制实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强化耕地保护,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有序恢复耕地,逐步补足耕地保护任务缺口。
- 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 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推动县域产业协同发展,以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基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
- 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搬迁撤并类村庄有序实施搬迁撤并,解决好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和生态保护等问题。
- 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17.5 亿亩左右、谷物面积 14.5 亿亩左右。
- 深入实施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 加快核心种源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大型种业企业。
- 落实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实施差异化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
- 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消费扩容。
-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 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 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完善金融服务,健全大中型银行服务"三农"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
《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十五五新增“失智”)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主要目标是:
- 到 2029 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
- 到 2035 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发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
推动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分类考核评价。
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的社会支持养老服务格局。
根据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需求变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或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安排。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养老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支持力度。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 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 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
- 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
- 2025 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 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
- 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
- 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
-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
- 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 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
- 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
《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
主要目标是:到 2030 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13.5 亿亩,累计改造提升 2.8 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8000 万亩;到 2035 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 4.55 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3 亿亩。
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
国家标准突出旱涝保收、抗灾减灾、产能提升等基础性、通用性要求,省级层面细化制定田块整治、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地力提升等具体要求,市县级层面制定简便易行、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
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
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可不局限于永久基本农田。
在有条件地区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
依据区域资源禀赋、耕作制度和行政区划等,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 7 个区域。
- 东北区重点加快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加强田块整治和黑土地保护。
- 黄淮海区重点着力提高灌溉保证率,完善现代化耕作条件。
- 长江中下游区重点突出田间设施现代化配套升级,开展旱、涝、渍综合治理。
- 东南区重点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逐步改善田块细碎化问题,增强农田防御暴雨能力。
- 西南区重点加强水平梯田改造建设,完善田间道路,补齐工程性缺水短板。
- 西北区重点加强田块整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破解"卡脖子"旱问题。
- 青藏区重点完善农田防护设施,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
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方案体系,指导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落实好"五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
库)要求。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加快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主要目标是: 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 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 展。 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 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守牢18.65 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 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
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建设标准和 质量,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国产 农机装备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延包配套制度。
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开展生产。
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商贸等主体下沉农村,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
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分类编制村庄规划。
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
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将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作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 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稳妥有 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
- 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 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建立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劳动伤害帮扶机制。
- 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吸纳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 公共服务标准。
-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 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 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机制。
-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 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 提供。
- 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农 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 用 5 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 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
-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倾斜。
-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逐步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 体建设全覆盖。
- 支持高水平医院人员、服务、技术、管理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支持 高水平医学人才向县级医院下沉。
- 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建养老 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 积极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向社会提供服务,优先满足孤寡、残障失 能、高龄留守和低保家庭老年人照护需求。
- 用 10 年左右时间,推动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实现嵌入式等普惠托育覆盖80%以上社区。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 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分类分批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抗震加固。
-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引导居民参与和监督,共 同维护改造成果。
- 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布局。
- 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加强工 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 施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 完善城市功能。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兜底 性、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
-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建设防灾工程。
- 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 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 建设。
- 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最 严格的保护范围。开展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 制。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
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 量 控制。
- 加强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和监管载体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 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
- 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
- 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贯穿能源生产和消费全链条的节能管理制度。
- 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 种、交易方式。
- 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体系。
- 坚持市场化原则,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 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过上年度的应当向上级党委办公厅(室)书面说明。
- 本系统本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 未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含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
- 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 对年度综合性会议加大统筹力度,防止年底年初扎堆开会,明显减少乡镇(街 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参加的会议数量。
- 中央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市县及以下单位参会,省级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县以下单位参会。
- 县及以下单位的所有考核事项合并开展,对县、乡、村的考核分别由市、县、乡统一组织实施,其 他单位不单独开展考核。
- 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
- .上级机关、单位从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应当聚焦工作急需,从严控制数量。
-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 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 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
- 市县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乡镇(街道)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 各级党政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 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 气体种类。
-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行业特点、低碳转型成本等,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 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充分利用全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为金融支持绿色 低碳发展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 对碳排放报告持续保持高质量的重点排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核查。
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
- 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
- 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
-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 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 加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传染病定点医院防治能力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
- 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
- 强化城市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高低错落、蓝绿交织。
- 完善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整治提升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环境。
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的通知
- 利用3年时间开展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从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向有条件的县城社区延伸,形成一 批典型经验,实现便民生活圈对试点城市社区全覆盖。
- 鼓励各地自主开展全域推进先行区省级试点,扩大便民生活圈建设覆盖范围。
- 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对老旧小区、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县城社区,有针对 性加大推进力度,加强政策、制度、管理、模式创新。
- 按要求设置快递箱(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设无人车配送基础设施,依法依规拓展服务应用 场景。
- 把养老服务作为便民生活圈的必备业态,以及试点选取、建设、评估等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推动 “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紧密协作。
- 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托育 服务,提升普惠托育覆盖率。
- 鼓励各类企业主体下沉社区市场,培育“小而美、小而精”的特色店、专业店。
- 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要求。
- 支持将存量零售商业设施改造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盘活社区周边闲置商业设施,优先用于发展“一老一小”服务。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 派出机关。
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遵循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党中央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照程序报党 中央审批决定。
地方党委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照规定程序 由本级党委讨论决定后,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 机关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以党的工作机关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党的工作机关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每年至少向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 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对党的工作机关作出的 不适当决定,本级党委有权撤销或者变更。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带头落实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 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责述廉,接受组织监督。
党委应当定期对所属工作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核结果在 一定范围内通报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2 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支持和 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承担行政 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负责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设在乡镇(街道)的司法所协助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以监督代替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干预行政 执法,避免增加行政执法机关负担。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下列情形进行监督:
- 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 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 行政执法决定是否违法或者明显不当;
- 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 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 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简单粗暴等不文明行为;
- 行政执法人员是否规范使用证件、标志标识及执法装备,是否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 其他影响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的情形。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对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涉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案件管辖以及跨领域、 跨区域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争议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提出处理意 见,按程序报人民政府决定。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 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以采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估、执法资格确认、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质效评议等 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 行重点监督。重点监督可以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可以结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 案、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等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自查、说明情况;
- 开展检查、访谈、暗访;
- 组织座谈、听证、统计、评估;
- 调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
- 约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
- 其他必要的措施。
《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
- 依法加强蓄滞洪区管理,严控人口迁入,引导区内人口有序外迁。
- 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以 洪水高风险区为重点逐步推行洪水保险制度。
-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善水资源总量管理和全 面节约制度。
-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在黄河、海河、辽河和西北地区内陆河等流域推进深度节水控水。
- 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
- 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 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推进山水林田 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 坚持一河一策,北方地区以解决河流断流、湖泊萎缩为重点,实现还水于河;南方地区以改善水动 力条件为重点,实现水清河畅。
- 推进水利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 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 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规范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经 理层。
-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多层次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防范国内外投资经营风险。鼓励民 营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将风险防控各项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环节。
-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
- 完善开放型的企业人才制度,健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
- 鼓励企业注重中长期价值创造,赋予项目团队充分自主权,有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激励。
- 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推进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 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